⒈ 奴婢的子女,身份仍为奴。
引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秦令少府章邯免驪山徒、人奴产子,悉发以击楚军,大败之。”颜师古注:“奴产子,犹今人云家生奴也。”严复《辟韩》:“夫如是则西洋之民,其尊且贵也。过於王侯将相;而我中国之民,其卑且贱,皆奴产子也。”
家奴所生之子。地位仍为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