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 《宋史·范纯仁传》:“秦中方饥,擅发常平粟振贷……或谤其所全活不实,詔遣使按视。会秋大稔,民讙曰:‘公实活我,忍累公邪?’昼夜争输还之。使者至,已无所负。
引邠寧间有丛冢,使者曰:‘全活不实之罪,於此得矣。’发冢籍骸上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