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克制忿怒。 《北齐书·陈元康传》:“元康諫曰:‘王教训世子,自有礼法,仪刑式瞻,岂宜至是!’言辞恳恳,至於流涕。参见“惩忿窒欲”。
引高祖从此为之惩忿。”明沉鲸《双珠记·狱中冤恨》:“[末] 王先生不消愁烦,君子谓囹圄为福堂,以其可悔过而迁善也。[生]难道福堂能惩忿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