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案gè àn
(1) 一个社会单位的问题称为“个案”。如一个人、一个家庭、一个学校、一个团体、一个政党、一个社区、一个社会的任何问题,都可以视为“个案”
将服务对象做一案件,包括案主本身及其有关人员在内,以建立对案主及其问题个别分析和服务的整体性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