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èr tíng
注音ㄦˋ ㄊ一ㄥˊ
两个王庭。
第二家门庭。谓再嫁。
⒈ 两个王庭。(1) 东汉时指南匈奴与北匈奴。东汉建武二十四年, 匈奴左贤王蒲奴立为单于,右薁鞬日逐王比不得立,乃率部南依汉,自立为单于, 匈奴遂有南北之分。
引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论》:“其后匈奴争立,日逐来奔……於是匈奴分破,始有南北二庭焉。”
(2) 唐代指西突厥分裂后的南北二部。 咄陆可汗建庭于镞曷山西,谓之北庭; 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建庭于虽合水北,谓之南庭。见《新唐书·突厥传下》。 唐骆宾王《夕次蒲类津》诗:“二庭归望断,万里客心愁。”
⒉ 第二家门庭。谓再嫁。
引《旧唐书·列女传序》:“共姜之誓,不践二庭。”
明无名氏《玉环记·逼女更夫》:“妇女不践二庭,夫在安可再嫁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