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背逆违反。
引三国魏曹丕《禁母后预政诏》:“以此詔传后世,若有背违,天下共诛之。”《后汉书·公孙瓒传》:“忝辱爵命,背违人主, 绍罪二也。”宋朱弁《曲洧旧闻》卷五:“子厚作相, 美叔见其施设大与在金山时所言背违,因进謁力諫之。”章炳麟《四惑论》:“其不以是利人,诚凉薄寡恩矣,然而不得以背违公理责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