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领取凭证。旧时地方官赴任前,须先在京都吏部领取文牒,谓之“领凭”。
引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筮仕·画凭领凭》:“又半月,赴吏部领凭;凭虽部给,而僉限则在科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二回:“晚生是前月初三日在京领凭,当面叩见大老爷,带有府报在此。”《天雨花》第八回:“天子见他非百里之才,特放山东东昌府太守,接了家眷,领凭赴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