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赐予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宣卞皇后传》:“王自以丕年大,故用为嗣,我但当以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耳,亦何为当重赐遗乎!”《魏书·西域传·车师国》:“臣亡父僻处塞外,仰慕天子威德,遣使表献,不空於岁。天子降念,赐遗甚厚。”《宋史·王靖传》:“彼( 契丹 )利中国赐遗,挟虚声以济其欲,渐不可长,宜有以折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