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时称官府收买外来商品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:“嘉定十二年,臣僚言以金银博买,洩之远夷为可惜。”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:“﹝北宋时沿海市舶司﹞收买舶货,名为博买,也叫‘抽买’、‘和买’、‘官市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