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免罪释放。
引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“大运肇升,嘉庆惟始,劫贼餘口没在臺府者,悉可蠲放。”
⒉ 免除。
引宋范仲淹《奏乞两府兼判》:“每至岁终,尽其减省冗费之数,增息财利之数,蠲放困穷之数,具目进呈。”宋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繫年要录·绍兴三年五月》:“检灾之蠲放分数,方田之高下土色,不公不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