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别人的毁谤加以申辩和驳正。辨,通“辩”。
引《旧唐书·元稹传》:“至于陈畅辨谤之章,去之则无以自明於朋友矣。”宋孔平仲《续世说·谗险》:“唐次无故贬斥,久滞蛮荒,孤心抑鬱,乃采自古忠贤遭罹放逐,虽至杀身,而君犹不悟,著书三篇,谓之《辨谤略》,上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