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罢免。
引《汉书·循吏传·召信臣》:“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,不以田作为事,輒斥罢之。”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帝以二千石长吏多不胜任,时有纤微之过者,必见斥罢。”元刘祁《归潜志》卷七:“臺諫官许古、刘元规之徒见其恣横,相继言之。 高琪大怒,斥罢二人。”
罢免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