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爱欲。佛教以爱欲为烦恼之根本,故称。
引《大乘同性经》卷上:“无明爱根。”清吴下阿蒙《断袖篇·木工子》:“此道士于慾海横流,势不可遏,竟毅然一决,以楚毒断絶爱根,可谓地狱刼中证天堂果矣。”
⒉ 金俗妻以之称夫。
引宋宇文懋昭《金志·婚姻》:“夫谓妻为蕯蕯,妻谓夫为爱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