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时为收养救济贫病之人而设置的机构。
引《宋史·徽宗纪》:“﹝崇寧元年八月﹞辛未,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,仍令诸郡县并置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二:“已而置居养院、安济坊、漏泽园,所费尤大。”
宋时收养救济贫病,施医赠药的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