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国柄。参见“国均”。
引晋王羲之《遗殷浩书》:“任国钧者引咎责躬,深自贬降,以谢百姓。”唐白居易《去岁罢杭州今春领吴郡寄三相公》诗:“为问三丞相,如何秉国钧?”《旧唐书·李德裕传》:“﹝李德裕﹞以父再秉国钧,避嫌不仕臺省,累辟诸府从事。”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传教》:“夫贬异端,即所以崇政体;泯嫌疑,即所以重邦交。秉国钧者,其熟思而审处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