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招供,交代犯罪事实。
引宋王明清《挥麈三录》卷二:“﹝张﹞将至秀境, 叔近乘凉舆,以太守之仪郊迎于郡北沉氏园, 张即叱令供析。”宋周密《齐东野语·赵伯美》:“谢修自知败露,却将苏鏞送狱,妄令供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