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解释
1.官名。秦始置﹐职掌皇后﹑太子家事。东汉废。魏晋复置。唐建詹事府﹐辽﹑金﹑元置詹事院。明清皆置詹事府﹐设詹事及少詹事﹐为三﹑四品官﹐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经局等﹐备翰林官的升迁﹐无实职。清末废。
引证解释
⒈ 官名。 秦始置,职掌皇后、太子家事。 东汉废。 魏晋复置。 唐建詹事府, 辽、金、元置詹事院。 明清皆置詹事府,设詹事及少詹事,为三、四品官,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经局等,备翰林官的升迁,无实职。 清末废。
国语辞典
职官名。汉代皇后太子宫皆置詹事,后专为太子属官。掌管东宫内外庶务,历代相沿。唐高宗时改称为「端尹」,武则天时曾改称为「宫尹」,旋均复旧。
网络解释
詹事
官名。詹,古时碑志亦作“瞻”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詹,给也。”詹事即给事、执事。秦始置,掌皇后、太子家中之事。西汉相沿,皇后之官属及太子之官属均有詹事。东汉废。魏晋复置,历代相沿,为太子官属之长。辽金置詹事院,元亦置詹事院,或名储政院、储庆使司,变革不定。明清皆置詹事府,设詹事及少詹事,为三、四品官,其下有左、右春坊及司经局等。事实上只预备翰林官的升迁,并无实职,清末废。明孔贞运《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(袁可立)墓志铭》:“赐进士、通议大夫、协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、纂修先朝实录记注起居管理六曹章奏、较内书文华殿展书诰勅撰文、前右春坊右谕德左庶子掌南京翰林院事、经筵讲官、通家乡眷生王铎顿首拜书丹”。 分字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