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结为婚姻。
引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乐府》:“有女未笄,私窃慕之,遂有偷香之説,密约登第结姻。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果报·仇鬼下隶》:“僕名杨慈 ……其子名巽志,遂思结姻士族,以卸奴名。”《醒世恒言·张淑儿巧智脱杨生》:“杨小峯就接淑儿母子到扬州地方,赁房居住,等了元礼荣归,随即结姻。”《花月痕》第五一回:“当经子善、子秀説合, 小珠与靚儿结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