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管官吏。
引宋欧阳修《河南府重修使院记》:“洛都,天下之仪表,提封万井,隶县十九,王事浩穰,百倍他邑,而典史之局甚陋,不称。”
⒉ 官名。 元始置, 明清沿置,为知县下掌管缉捕、监狱的属官。如无县丞、主簿,则典史兼领其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