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北方旧俗。谓女儿出嫁后九日回娘家小住。
引赵树理《地板》:“冬天出嫁闺女,回礼物、陪嫁妆、请亲戚、女婿认亲、搬九,哪一次也不愿丢了脸,抬手动脚都要化钱。”
北平某些地区女儿嫁出九天,要回娘家住些日子,称为「搬九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