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奉命垦畦制盐的成年男子。参见“畦户”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三》:“垦地为畦,引池水沃之,谓之种盐,水耗则盐成。籍民户为畦夫,官廩给之,復其家。”《文献通考·征榷二》:“宋朝之制,颗盐出解州安邑、解县两池,以户民为畦夫,悉蠲其他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