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时州县衙门中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的吏员。总其事者称六案孔目。
引元孟汉卿《魔合罗》第三折:“这个便是六案都孔目张鼎,这人是个能吏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四九回:“本州有个六案孔目,姓王名正。”
元代州县衙门中,掌管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的吏役称为「六案孔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