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语。梵语dharma,意译“法”,指事物及其现象,也指理性、佛法等。“万法”指一切事物。
引南朝宋朱昭之《难顾道士<夷夏论>》:“《金刚般若》,文不踰千,四句所弘,道周万法。”宋苏轼《东林第一代广慧禅师真赞》:“而况於出三界,了万法,不生不老,不病不死,应物而无情者乎。”明汪廷讷《狮吼记·摄对》:“有则万法俱来,无时一丝不挂,贫僧佛印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