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恩赐举人。 清代凡乡试毕三场而未中式的八十岁以上的士子,分别贡、监生员,合例者请旨赏给举人或举人副榜,称恩举。
引郭沫若《我的童年》第一篇一:“这位举人姓陈 ……他年纪已经老了,接连下了十好几科都不能及第,但到最后的一科也就公然中了。中的虽然是恩举,当然也是很光耀的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