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踰格”。犹破格。
引明张居正《三辞恩命疏》:“自今凡非分之恩,踰格之赏,无復滥及,庶大义克尽,微志获伸。”明张居正《答应天巡抚胡雅斋书》:“踰格之恩,宜从上出。”清王端履《重论文斋笔录》卷一:“兹復恭膺巽命,渥邀逾格之恩;畀晋升阶,宠荷超迁之秩。”
破格,超越成规。
如:「他的卓越表现令校方逾格录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