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涂改。
⒈ 犹涂改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“凡百司奏抄,侍中既审,则駮正违失。詔敕不便者,涂窜而奏还,谓之涂归。”宋计有功《唐诗纪事·牛僧孺》:“公赴举之秋,尝投贄於刘补闕禹锡,对客展卷,飞笔涂窜其文。”清赵翼《古吏部尚书汪文端公》诗:“初犹不中程,涂窜至三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