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干涉扰乱。
引唐薛用弱《集异记补编·柳超》:“超以清俭自守,凡所经州郡,不干挠廉牧以自给。”宋王谠《唐语林·方正》:“每岁,有司无不为其干挠,根蔕牢固,坚不可破。”宋司马光《太子太保庞公墓志铭》:“祖宗以来,未有美人敢称教旨干挠府政者。”清顾炎武《日知录·宰执子弟不预科名》:“干挠主司,侮弄文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