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行祭礼时举食器至齿示尝。
引《书·顾命》:“太保受同,祭嚌。”孔传:“太保既拜而祭,既祭受福,嚌,至齿,则王亦至齿。”《仪礼·特牲馈食礼》:“举肺脊以授尸,尸受振祭嚌之。”《史记·礼书》:“大饗上玄尊而用薄酒,食先黍稷而饭稻粱,祭嚌先大羹而饱庶羞,贵本而亲用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