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讥刺斥责。
引《南史·刘穆之传》:“永明初,撰《宋书》,讥斥禪代。”《金史·张万公传》:“讥斥先朝,固当治罪,然旧无此法。”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八节:“唐朝廷向江淮以及岭南搜括大量财物,民众已极困苦,官员为谋求大利,也争着到这些地方去做官。名士薛保逊作文讥斥当时的州县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