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旌恤”。表彰死者并抚恤其遗属。见“旌卹”。
引清胡其毅《赠农家节妇》诗:“彼美门第高,芳名太洋溢。犹多粉饰情,居然受旌卹。”清百一居士《壶天录》卷上:“虽邀旌卹之典,未蒙破格之恩。”清谭嗣同《仁学》三六:“旌恤之典,尽属虚文。”
表彰死者的功德并抚恤其遗族。
如:「这次任务中殉职的人员,政府将会从优旌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