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shí sān xíng
注音ㄕˊ ㄙㄢ ㄏㄤˊ
法帖名。
鸦片战争前广州港口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之总称。行数并不固定。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交纳外洋税饷、规礼,传达政令及管理外洋商务人员等义务;也享有对外贸易特权。1842年《南京条约》订立后,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,乃日趋没落。相传十三行名称起于明代,意义不详。俗亦称“洋行 ”。
清代天津脚夫、挑夫等苦工的组织。
⒈ 法帖名。 晋王献之所书《洛神赋》真迹,至南宋时仅存十三行,共二百五十字。故名。今传本有玉版十三行、柳跋十三行两种。参阅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》卷十一。
⒉ 鸦片战争前广州港口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之总称。行数并不固定。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交纳外洋税饷、规礼,传达政令及管理外洋商务人员等义务;也享有对外贸易特权。1842年《南京条约》订立后,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,乃日趋没落。相传十三行名称起于明代,意义不详。俗亦称“洋行”。
引清林则徐《日记·道光十九年二月初七日》:“申刻,十三行洋商俱来,即遣去。”
清黄遵宪《羊城感赋》诗:“独有十三行外柳,重重深护画楼居。”
⒊ 清代天津脚夫、挑夫等苦工的组织。
著名的小楷法帖。晋王献之书洛神赋残存的一段,自「嬉」字起至「飞」字止,共十三行,故称为「十三行」。据元赵孟?《松雪斋集》所载,墨迹有两本:一为晋时用麻笺所书,乃宋高宗先收得九行,贾似道再得四行,最后为赵孟?所得。一为唐人用硬黄纸所书,后有柳公权跋两行,世称为「柳跋十三行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