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篆字书写碑额。
引《旧唐书·文苑传下·李华》:“华尝为《鲁山令元德秀墓碑》, 颜真卿书, 李阳冰篆额,后人争模写之,号为‘四絶碑’。”明陶宗仪《辍耕录·碑志书法》:“若於碑,须曰篆额为是。”
题篆文在碑额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