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宫中膳房所用之柴,其柴四尺许,两端刻两口,以绳缚之,故称。
⒈ 明代宫中膳房所用之柴,其柴四尺许,两端刻两口,以绳缚之,故称。
引明刘若愚《酌中志·内臣职掌纪略》:“凡隆德等殿修建斋醮焚化之际用杨木长柴,宫中膳房用马口柴,内官关领则片柴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