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īng chá

京察


拼音jīng chá
注音ㄐ一ㄥ ㄔㄚˊ

词语解释

旧时定期考核京城官吏的制度。如明代每六年考核一次,清代则三年一次。

引证解释

⒈ 明清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。 明代每六年举行一次。 清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,改为三年考核一次,在京的称“京察”,在外地的称“大计”。参阅《清会典·吏部八·考功清吏司》。

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:“考察之法,京官六年,以巳、亥之岁,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,五品以下分别致仕、降调、閒往为民者有差,具册奏请,谓之京察。”
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三回:“这位淮安府乃是翰林出身,放过一任学臺,后来又考取御史,补授御史,京察一等放出来的。”

国语辞典

旧时定期考核京城官吏的制度。如明代每六年考核一次,清代则三年一次。

网络解释

京察

  • 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。洪武时规定三年一考,后改为十年一考。弘治年间规定六年举行一次,清代改为三年,以“四格”、“八法”为升降标准。
  • 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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