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期共食;招宴。语出《左传•襄公十四年》:“卫献公戒孙文子、宁惠子食。”
⒈ 约期共食;招宴。
引语出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“卫献公戒孙文子、宁惠子食。”杨伯峻注:“戒食,谓约期与之共食。”宋胡继宗《书言故事·戒食》:“答人相招云:伏辱戒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