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完备详尽。
引隋牛弘《明堂议》:“今造明堂,须以礼经为本,形制依于周法,度数取于《月令》,遗闕之处,参以餘书,庶使该详沿革之理。”宋强至《上永兴路监司状》:“应抗章之辟置,往厕其间,须主画之该详,密裨于内。”《平山冷燕》第四回:“著作之才,既敏捷过人;淹贯之学,又该详如此,真不愧女中才子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