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攀诬陷害。
引明归有光《又乞休文》:“所以为国家大体、地方风俗者,官自被访而妄行扳害,则君子小人邪正清浊之源,不可辨也。”《醒世恒言·卢太学诗酒傲王侯》:“你莫要诬陷平人,若审出是扳害的,本时就打死你这奴才。”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赘说》:“卑职早已出示禁其扳害矣。”
以不实供词陷害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