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后因以“陈鱼”为帝王行为不合礼仪之典。
引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:“遂往,陈鱼而观之, 僖伯称疾不从。书曰‘公矢鱼于棠’,非礼也,且言远地也。”杜预注:“陈,设张也。公大设捕鱼之备而观之。”唐苏颋《奉和圣制途次旧居应制》:“示威寧校猎,崇让不陈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