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施行鞭挞以羞辱之。引申为虐待、整治。
引《敦煌变文集·舜子变》:“瞽叟报言娘子:‘他缘人命致重,如何打他鞭耻?有计但知説来,一任与娘子鞭耻。’后妻报言瞽叟 :‘不鞭耻万事絶言,鞭耻者全不成小事。’”项楚《敦煌变文选注》引《唐律疏议》卷一:“笞者,击也,又训为耻。言人有小愆,法须惩诫,故加捶挞以耻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