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礼相待。
引《荀子·尧问》:“貌执之士者百有餘人。”杨倞注:“执,犹待也,以礼貌接待之士百餘人也。”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二:“余学遗山,论诗一絶云:‘清才未合长依傍,雅调如何可詆娸。我奉渔洋如貌执,不相菲薄不相师。’”
以礼貌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