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加封。
引《清史稿·宣宗纪二》:“十九年春正月戊戌朔,晋封惠郡王緜愉为亲王。”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二章第六节:“﹝岳飞﹞不久又晋封为武昌开国侯。”
清朝的制度,因子孙或丈夫受封做官而获得的第二次封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