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ǜ shī
注音ㄌㄩˋ ㄕ
律诗
(1) 中国旧诗体裁之一,形成于唐朝,每首诗八句,二、四、六、八句要押韵,三四两句、五六两句要对偶,字的平仄有定规,有五律(五个字一句)、七律(七个字一句)两种
⒈ 诗体名。近体诗的一种。起源于南北朝,成熟于唐初。格律要求严格。分五言、七言两种,简称五律、七律。以八句为定格。每句有一定的平仄格式;双句押韵,以押平声为常,首句可押可不押。中间四句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对偶。亦偶有六律。其句数在八句以上者称排律。
引《新唐书·文艺上·杜甫传赞》:“唐兴,诗人承陈隋风流,浮靡相矜。至宋之问、沉佺期等,研揣声音,浮切不差,而号‘律诗’,竞相袭沿。”
宋洪适《<元氏长庆集>原跋》:“声势沿顺,属对稳切者为律诗,以七言、五言为两体。”
清王应奎《柳南随笔》卷三:“律诗起於初唐,而实肧胎於齐梁之世。”
一种近体诗。形成于唐初,每首八句,二、四、六、八句要押韵,三四、五六两句要对仗,每句有一定的平仄。可分为五言律诗、七言律诗两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