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á jù
注音ㄗㄚˊ ㄐㄨˋ
杂剧
(1) 宋代的一种以滑稽调笑为特点的表演。元代发展成戏曲,每本多为四折,每折由同宫调同韵的北曲套曲和宾白组成。明清两代的杂剧每本不限四折
⒈ 戏曲名词。 中国戏曲史上有多种以杂剧为名的表演形式。晚唐已见“杂剧”之名,其特点不详。其后有宋杂剧、 元杂剧、温州杂剧、南杂剧等。通常指元杂剧,每本以四折为主,有时另加楔子,每折用同宫调同韵的北曲套数和宾白组成。 唐李德裕《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第二状》:“蛮共掠九千人成都郭下。
引成都、华阳两县只有八十人,其中一人是子女锦锦,杂剧丈夫二人。”
宋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纪胜·瓦舍众技》:“杂剧中,末泥为长,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,先做寻常熟事一段,名曰艷段;次做正杂剧,通名为两段。”
明陶宗仪《辍耕录·杂剧曲名》:“传奇犹宋戏曲之变,世传谓之杂剧。”
一种戏曲。原为宋代以滑稽方式表演的戏,至元代则指以北曲为主干的戏剧。通常分为四折,有的则依剧情在开头或两折之间加楔子,每折用同一宫调及同一个韵,由一个脚色独唱,其他脚色则用道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