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员呈”。指规定人数、期限的工作指标。
引《淮南子·说山训》:“舂至旦,不中员呈,犹讁之。”汉桓宽《盐铁论·水旱》:“县官鼓铸铁器,大抵多为大器,务应员程,不给民用。”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有论罪,输掌畜官,使斫莝,责以员程,不得取代。”颜师古注:“员,数也。计其人及日数为功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