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报家中人数,入籍定居。
⒈ 上报家中人数,入籍定居。
引《汉书·叙传上》:“昌陵后罢,大臣名家皆占数于长安。”颜师古注:“占,度也。自隐度家之口数而著名籍也。”唐刘禹锡《唐故相国赠司空令狐公集纪》:“公名楚,字壳士,燉煌人,今占数於长安右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