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咎rènjiù
(1) 承担罪过或罪责
⒈ 承担罪过或罪责。
引语出《北史·王昕传》:“昕曰:‘ 商辛沉湎,其亡也忽诸。府主自忽傲,僚佐敢任其咎。’”李劼人《大波》第一部第八章二:“总理如其由我们股东公推的,对于倒款,我们股东当然任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