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合葬。亦谓葬于先茔之旁。
引《礼记·丧礼小记》:“祔葬者不筮宅。”孙希旦集解:“祔葬,谓葬於祖之旁也。”《宋书·少帝纪》:“孝懿皇后祔葬於兴寧陵。”《南史·后妃传上·宋孝懿萧皇后》:“帝遗旨:‘太后百岁后不须祔葬。’”唐王维《故任城县尉裴府君墓志铭》:“祔葬于凤栖原先府君之塋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度宗咸淳八年》:“文焕斩四卒,以贵祔葬顺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