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积忧。
引《文选·刘琨<答卢谌书>》:“排终身之积惨,求数刻之暂欢。”刘良注:“惨,忧也。”《周书·王褒传》:“视阴愒日,犹赵孟之徂年;负杖行吟,同刘琨之积惨。”杨笃生《新湖南》第三篇:“政府间岁,则增秀才额或举人额数名,以示报酬,所欠则以乐捐二字了之,故湘人之进取於场屋者,常不免动其衽金寝革之积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