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假借他人名义。
明胡应麟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一·五行》:“ 唐褚遂良尝奉勅写一百本(《阴符》),至李筌始贋託轩后以欺人。” 清何琇《樵香小记·五言诗》:“惟张守节《史记正义》引《楚汉春秋》虞姬诗,已全作五言,此不可晓,即曰陆贾贋託, 贾亦虞姬同时人也,岂守节所见之本,后来又有所窜入歟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