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刀勅”。捉刀应敕的省称。借指权臣。
引《南史·恩倖传·茹法珍》:“齐东昏侯时……左右应敕捉刀之徒,并专国命,人间谓之刀敕,权夺人主。都下为之语曰:‘欲求贵职依刀敕,须得富豪事御刀。’”清彭孙遹《金陵怀古》诗之一:“江外羽书空络绎,禁中刀勅正纵横。”